各依托单位、项目负责人:
为做好2018年度山东省自然科学基金(以下简称“省基金”)资助项目进展及结题工作,根据山东省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关于2018年度山东省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结题工作安排,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年度进展报告填报
所有未结题省基金资助项目均需填写各执行年度进展报告。项目负责人登录山东省科技云平台(http://221.214.94.50:81/uc/login/login.htm)在线填写,经依托单位审核后网上提交。无须提交纸质材料。
二、结题报告
(一)结题范围
2018年度到期项目及2017年及以前未按期结题项目,未按期结题项目详见附件。
(二)结题时间安排
1. 培养基金项目、博士基金项目、青年基金项目、面上项目、三院联合基金项目、联合专项项目
上述类别项目负责人须在以下时间段内登录山东省科技云平台,按要求撰写结题报告并在线提交,依次经依托单位、主管部门和省基金委审核通过后进入网上结题评审。
1. 2018年1月1日9:00至2月2日16:00;(我校截止时间1月20日)
2. 2018年8月13日9:00至9月17日16:00。(我校截止时间9月10日)
2. 重点项目、省杰青项目
重点项目、省杰青项目结题采取会议评审方式,山东省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将在项目资助期满之日起90日内组织会议评审。
3.省基金委网评通过后,请于2018年12月31日前按要求装订结题报告纸质材料,报送科研处计划科备案归档。
结题报告一份,装订成一册。结题报告从系统中导出,含结题报告正文、主要研究人员名单、财务决算表、结题成果表、已发表的论文首页及标注资助页、标志性成果复印件等,另需附上资助项目任务书复印件。
(三)填报要求
请按照结题报告各部分的要求如实填报,结题题报告应简明扼要,重点介绍标志性工作与产出/成果。提交结题报告前,须通过财务部门或审计部门对项目经费决算表审核并加盖学校公章后扫描,用扫描件替换原结题报告中经费决算表后上传系统。(加盖学校公章事宜联系科研处计划科办理)
结题报告提交后,请项目负责人及时与本单位系统管理员联系审核事宜,请各单位管理员及时审核本单位老师上传的结题报告,否则科研处无法看到项目负责人上传的结题报告,无法审核。
三、科技报告及后续成果跟踪
为促进学术交流,便于社会监督,将省基金资助项目的完成情况(如项目结题报告等)通过适当方式向社会公开,根据《关于山东省科技计划科技报告工作的通知》(鲁科办法〔2015〕21号)相关要求,省基金资助各类项目实施科技报告制度,具体流程详见通知(http://www.sdnsf.gov.cn/portal/index.php?c=main&a=show&id=474)。为评估基金效能,已结题项目的负责人仍可使用原账号登陆管理系统,填写结题后三年内的相关研究进展(主要包括取得的国家级项目立项情况,获得的成果、奖励,以及发表的高水平论文等),不需提交纸质材料。
四、注意事项
1. 山东省科技厅已启用山东省科技云平台各相关功能。山东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管理系统迁移到山东省科技云平台。
2.延期受限说明。延期超过1年完成的项目负责人结题后1年内不得申报新项目。终止处理的项目负责人在结题后2年内不得申报新项目。
截至2018年2月2日16:00未提交结题报告,视为有省基金在研项目,项目负责人不得申报2019年度省基金各类项目。
3.山东省科技云平台帐号创建、密码重置等,请与本学院(校区)系统管理员联系。
4. 省基金项目结题工作请按本通知要求进行,2018年度将不再发布结题通知。
5. 未标注项目资助编号的不能作为项目结题材料。
6. 对于项目结余经费,根据任务书的结题时间后两年内仍有剩余的省厅将进行收回。
7.未通过基金委形式审查的原因:
研究成果与结题项目的关联度小,或成果较少,未达到该类项目结题要求的基本条件。
封面首页个人未签字,未填写项目类型;
财务决算表未签字盖章,未加盖单位公章、财务决算页数值或单位填写错误;
标志性成果填写过多或未填写、填写不规范,未附标志性成果影印件。
未尽事宜请与科研处科研计划科联系。
联系电话:86057903
省科技厅联系电话:0531-66777026
通讯地址:济南市高新区舜华路607号科技大厦1420室
邮编:250101
技术支持:15806623659
附件:
1.山东省科技云平台
2.山东省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结题报告格式(登陆系统下载)
3.省基金委关于2018年度山东省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结题工作安排的通知
4.未按期结题项目清单
科研处
2017年12月0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