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
根据《山东省专利奖励办法》(鲁政办字﹝2015﹞45号)、《山东省专利奖励实施细则》(鲁知管字﹝2017﹞50号)《关于做好第二届山东省专利奖申报推荐工作的通知》(鲁知管字〔2017〕53号),经省政府有关部门同意,启动第二届山东省专利奖评选工作。为做好申报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奖项设置
本届山东省专利奖表彰名额为特别奖和一等奖不超过10项、二等奖不超过20项、三等奖不超过30项,各奖项总数不超过60项。
二、申报条件
(一)申报山东省专利奖,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申报单位或者个人须是在山东省行政区域内注册或者常住的专利权人;
2.申报专利为已获授权的有效国内专利,包括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不含国防专利、保密专利;
3.申报专利已经在山东省行政区域内实施,并取得显著的经济、社会效益。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申报山东省专利奖:
1.存在专利权属纠纷、发明人或者设计人纠纷的;
2.专利权无效宣告请求程序未终结的;
3.已经获得过中国专利奖、山东省专利奖的;
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不适合申报的情形。
(三)在2016年12月31日前(含)获得专利授权的。
三、申报方式和时间
申报人员填报《山东省专利奖申报书》纸质版一式3份(见附件1、附件2)于10月13日下午5点前送至行政楼306知识产权科,申报书电子版发送至sdkdcgk@163.com。
科研处
2017年9月2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