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日前,根据国务院印发的《关于深化中央财政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管理改革的方案》(国发〔2014〕64号)的总体部署,科技部已正式发布国家重点研发计划政府间国际科技创新合作重点专项2017年度项目申报指南。
为有序组织指导青岛市高校、科研机构和企业等相关单位申报项目,青岛市转发了《科技部关于发布国家重点研发计划政府间国际科技创新合作重点专项2017年度申报指南的通知》(国科发资〔2017〕16号),并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1.请相关单位认真组织学习《科技部关于发布国家重点研发计划政府间国际科技创新合作重点专项2017年度申报指南的通知》内容和要求。
2.请按照通知、指南和形式审查内容,结合自身优势和特色编写预申报书,并将预申报书及相关附件材料电子版于2017年2月24日上午10:00前发送至科研处计划科邮箱,科研处汇总后统一报送青岛市科技局,以便进行初步形式审查并编写推荐函。逾期未提报的,将不予推荐。
3.项目申报单位须提供与所有参与单位以法人机构为主体签署的联合申报协议,并明确协议签署时间。
4.建议项目申报单位提供以法人机构为主体签署的中外双方合作协议和知识产权协议,有助于提高申报成功率。
5.请重视《政府间国际科技创新合作重点专项形式审查条件要求》等相关要求。
6.对于多个单位承担同一项目的情况,青岛市科技局将组织研讨,整合资源,集中力量做好预申报工作。
7.最终确定由青岛市科技局局推荐的项目原则上需在2017年3月5日17:00前完成系统在线填报和单位提交工作。同时,需提交《承诺书》(附件2),要求盖章签字齐备。
未尽事宜请与科研处科研计划科联系。
联系电话:86057903 邮 箱:skdkyk@163.com
联系人:段德宏 周姗姗
青岛市科技局联系人:科技合作处刘淑婷
联系电话:85911346 85911985
电子邮箱:hzc85911346@163.com
附件:
1.科技部关于发布国家重点研发计划政府间国际科技创新合作重点专项2017年度申报指南的通知
2.承诺书(向青岛市科技局提交)
科研处
2017年02月1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