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中国煤炭工业协会2016年度科学技术研究指导性计划项目申报工作已经开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1、申报项目要符合国务院《关于促进煤炭安全绿色开发和清洁高效利用的意见》、中国煤炭工业协会《煤炭工业“十三五”科技发展指导意见》的要求,重点围绕基础理论、重点科技领域、共性关键技术、科技创新示范工程等方向和内容进行申报。
2、对于已立项实施的国家或地方政府部门科研项目、企业横向科技合作项目均可申报。
3、申报项目的内容、格式应符合《中国煤炭工业协会2016年度科学技术研究指导性计划项目申请表》要求,项目实施期限1~3年(2016~2018年)。
二、其他事项
1、凡列入《指导性计划》的项目,需按时上报项目进展情况,对于已完成的项目要求组织专家进行鉴定,对于通过中国煤炭工业协会鉴定的项目,协会将酌情推荐参加“中国煤炭工业协会科学技术奖”评选。
2、《指导性计划》项目经费自筹解决。
三、申报材料及时间要求
申报项目需填写《中国煤炭工业协会2016年度科学技术研究指导性计划项目申请表》(见附件1)和《2016年度中国煤炭工业协会指导性计划项目汇总表》(见附件2)。
《申请表》用A4双面打印,一式两份;《汇总表》一式一份,于2016年05月30日11:00前,由各申报单位统一报送科研处计划科,同时将《汇总表》和《申请表》电子版发送至电子邮箱。
未尽事宜请与科研处科研计划科联系。
联系人:段德宏 联系电话:86057903 邮 箱:skdkyk@163.com
附件(下载):
1、《2016年度中国煤炭工业协会科学技术研究指导性计划项目申请表》
2、《2016年度中国煤炭工业协会科学技术研究指导性计划项目汇总表》
科研处
2016年05月2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