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NOTICE NOTICE
关于办理横向科研项目结余经费结账方式选择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8-08-01
各有关单位、横向项目负责人:
根据《山东科技大学科研项目结题结账与结余经费管理办法(试行)》(山科大科字[2014]16号)和《山东科技大学科研管理办法补充规定》(山科大科字[2015]11号)文件精神,学校于2015年首次对已结题的横向科研横项目办理了结题手续,结题以后的结余经费课题组可根据实际需要选择结账方式(二选一):方式一,全部转入课题组成果转化基金;方式二,全部转入课题组成果转化收益,学校提取15%(其中,学校科研发展基金10%,学院科研管理费5%),其余85%列支人员经费用于奖励课题组成员。
为贯彻落实上述文件精神,请横向项目负责人填写《横向科研项目结余经费结账方式选择申请表》(见附件)一式三份,于2016年5月16日-5月26日以学院为单位到科研处科技开发科办理结余经费结账方式选择事宜,逾期不申请办理的视为选择“方式一”。
联系电话:86057620
联系人:徐正中
附件:横向科研项目结余经费结账方式选择申请表
科研处
2016年5月13日
附件【8d72e2c077d77728264c4e8560731280.rar】已下载0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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