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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2016年度山东科技大学人才引进科研启动基金项目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8-07-04

各校区,各部门、各单位: 

根据《山东科技大学人才引进科研启动基金项目管理办法》(山科大科字[2013]7号)、《山东科技大学高层次人才引进工作规定》(山科大人字[2014]10号)、《山东科技大学教职工攻读学位与从事博士后研究管理办法》(山科大人字[2014]48号)文件精神,经研究,学校决定在全校范围内开展2016年度山东科技大学人才引进科研启动基金项目(以下简称“人才引进启动基金”)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人员范围

学校于2015年1月-2016年3月期间按《山东科技大学高层次人才引进工作规定》(附件2)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和符合《山东科技大学教职工攻读学位与从事博士后研究管理办法》(附件3)第十四条条件的人员。

二、主要考核指标

根据相关要求,项目结题时,所有项目负责人均须首位完成下列任务之一:

1、发表与研究课题相关的论文,至少一篇被科学引文索引(SCI)、社会科学引文索引(SSCI)、艺术与人文科学索引(A&HCI)所收录或被《新华文摘》全文转载;或发表期刊论文,至少二篇被工程索引(EI)、中国社会科学引文索引(CSSCI)所收录或被中国人民大学报刊复印资料全文转载。

2、完成科技著作一部。

3、我校作为第一专利权人获得发明专利一项。

引进人才为第二、三、四层次的,还须完成以下考核指标:

在完成引进时签订的岗位目标基础上,第二层次人才应完成至少一篇一区SCI正刊学术论文或获得一项国家级一般科研项目;第三层次人才应完成至少一篇二区SCI正刊学术论文或获得一项国家级科研项目;第四层次人才应完成至少一篇三区SCI正刊学术论文或获得一项省部级科研项目。

三、申报材料

1、申报人员填写《山东科技大学人才引进科研启动基金项目申请书》(附件4),一式3份,格式不得随意修改。

2、各单位将申请书汇总后,填写推荐意见和《山东科技大学人才引进科研启动基金项目申请汇总表》(附件5)1份。

四、时间安排

各单位于4月18日前,将申报材料汇总后统一报送科研处科研计划科(行政楼303室),并将申请书及汇总表电子版发送至指定邮箱。

五、注意事项

1、以学院(校区)为单位组织项目申报,不受理个人申请。

2、申请书内容将作为项目评审主要依据,考核指标应达到本通知要求,请认真填写。

3、项目申报事宜请与科研处联系,人事政策问题请与人事处联系。

 

科研处联系人:沈潇  于学梅  段德宏

联系电话:86057871  86057903  电子邮箱:skdkyk@163.com

人事处联系人:刘辉  韩韬略

联系电话:86057130

 

附件:

1、《山东科技大学人才引进科研启动基金项目管理办法》

2、《山东科技大学高层次人才引进工作规定》

3、《山东科技大学教职工攻读学位与从事博士后研究管理办法》

4、《山东科技大学人才引进科研启动基金项目申请书》

5、山东科技大学人才引进科研启动基金项目申请汇总表

                         

                                                              科研处

 2016年3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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