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深化拓展漠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
专项整治工作的方案
科技处
根据山东省教育厅《关于深化拓展漠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要求,涉及我处的工作内容为“关于科研诚信和学术不端”。为做好专项整治工作,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整改任务及措施
整治高校科研人员学术论文及成果存在的学术不端行为问题(着力抓好3个具体问题整改)
(一) 健全完善科研诚信治理体系
1. 建立科研诚信监控机制
根据需要重点监控和评估的期刊目录,形成《期刊黑名单》和《重点监控期刊目录》,学术委员会、学术道德专门委员会部分委员和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专家组,在全校范围内采取抽查形式开展学术规范检查,抽查部分影响因子较高的文章和国内重点期刊刊物文章,建立科研诚信监控机制。
2. 强化学术规范管理机制
科技处、人文社科处、人事处在科研项目、科研经费使用、科研创新平台、科研奖励、人才项目等工作中全面推行科研诚信承诺制度,科研人员对科研过程、科研成果等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
各学院(系、部)、科研机构加强科研成果管理,完善内部监督约束机制,加强科研活动记录和科研档案保存。
科研团队或课题组负责人、科研项目负责人等要充分发挥言传身教作用,加强对团队或课题组成员、项目成员、所指导的学生等的科研诚信教育与管理,对学术论文或知识产权等科研成果的署名、研究数据及图表的真实性、实验的可重复性等进行审核把关。
3. 完善学术不端行为查处机制
充分发挥社会公众、新闻媒体等对科研诚信建设的监督作用。对社会舆论广泛关注的科研诚信事件,当事人所在单位和行业主管部门及时采取措施调查处理,及时公布调查处理结果。
(二) 加强科研诚信宣传教育
1.弘扬科学家精神,营造良好科研生态
营造唯真唯实的学术氛围,弘扬科学家精神,充分利用微博、微信、手机客户端等新媒体,加强科研诚信宣传教育。把科研诚信教育作为新教师入职培训重要内容之一,培养负责任的研究者,并在职称评聘等重要节点开展科研诚信教育,形成守信激励氛围,营造良好科研生态。
2. 强化监督管理,加强教育引导
各学术分委员会和相关职能部门在关键节点加强科研诚信预防教育,对在科研诚信方面存在倾向性、苗头性问题的人员,及时开展提醒谈话、批评教育,加强问题前期的介入教育,避免问题的进一步恶化和严重。
3.曝光典型案例,开展警示教育
对违背科研诚信要求的典型案例予以曝光,加大违法违纪案件通报力度,开展警示教育,形成警示效果,增强科研人员廉洁从业意识。
(三)强化学术不端行为监督与惩戒
切实履行调查处理责任,严厉打击严重违背科研诚信要求的行为。坚持零容忍,保持对严重违背科研诚信行为严厉打击的高压态势,校学术委员会、学术分委员会和相关职能部门,严格开展信用审查和失信惩戒制度,对在《期刊黑名单》所列期刊上发表论文、违反项目申报、实施、经费使用、评审评价等规定,违背科研诚信、科研伦理要求的,在科技计划项目、奖励或平台申报中采取限制措施,并结合行为性质和情节轻重,依法依规对科研失信行为责任人进行处罚。
科技处
2020年5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