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为严肃治理学术不端行为,推动科研诚信教育常态化、系统化、多样化,决定在全校深入开展科研诚信警示教育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目标
加强科研诚信建设,引导教师坚守学术诚信,预防学术不端行为的发生,推动我校科研诚信体系建设,持续改进科研作风,营造风清气正、诚实守信的科研环境。
二、时间安排
2025年5-6月
三、活动内容
(一)学习关于“科研诚信”的相关文件。各单位要将学术道德和学术规范、弘扬科学家精神纳入常态化宣传教育工作之中。以单位集中学习与教师线上线下自学相结合的形式,开展广泛的讨论,进一步引导我校教师弘扬科学家精神,坚守科研诚信底线。
(二)组织科研诚信警示教育活动。各单位组织本单位教师开展科研诚信警示教育,通过专题报告、案例分析、政策宣讲、观看警示视频等形式,重点学习《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科研不端行为案件通报(2025年第1批)》,明确学术不端标尺,进一步端正科研学术观。
(三)建立学术成果登记备案机制。各单位应建立学术成果登记备案机制,学院教师学术成果发表后一个月内,需将全部署名作者知情书、实验场所和操作人员、原始数据等信息提交至学院或课题组备案。教师应形成科研过程可追溯意识,每年度对当年的实验记录、实验数据、经费支出等科研档案进行梳理、留存备查。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各单位要认真落实本次活动,让教师切实受到科研诚信方面的教育,有效提高教师的学术自律意识,进一步明确自己在科研活动中的责任。
(二)严格监督管理。各单位要将科研诚信建设纳入日常管理工作,把科研诚信、作风学风等工作要求贯穿于科研的全过程。各单位要要强化科研活动关键环节和重要节点的监督管理,严格落实科研项目申报、科研奖励、论文发表、成果发布等内部审查机制,不断提升源头预防能力。
山东科技大学学术委员会 科技处 人文社科处
2025年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