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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征集2021年度煤炭行业“中国好技术”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04-14
截止日期:2021-04-23 已截止

 各有关部门,各学院:

为推进经国家科技部和国家科学技术奖励办公室批准的"生产 力促进奖部分奖项的项目库建设,加快提升煤炭行业科技创新能力,激发创造活力,促进煤炭行业科技成果转化为现实生产力,现面向学校开展2021年度煤炭行业中国好技术项目征集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技术成果主要涉及煤矿智能化、绿色矿山建设、煤炭清洁高效开发利用、煤炭产业链(采、选、化、电、建、储、运)碳减排等领域。

   二、申报条件:

  (一)符合国家和地方法律法规、产业技术政策和其它相关产业政策的规定。

  (二)符合煤炭高效、安全、智能、绿色、低碳发展方向。

  (三)技术成果应具备以下创新性之一:

1.技术成果在国际或国内尚未开展研究和报道。

2.在技术原理、方法上取得突破性进步,能够替代同一技术领域现有的落后技术或替代引进的技术。

3.对现有技术有显著改进和提升,能够明显提高技术性能、功能和效果。

(四)技术成果应具备以下实用性之一:

1.具有良好的产业化或市场化潜力,技术应用后,能够制订完整的技术标准和产品标准,提高产品市场竞争力,形成崭新的、独立的市场业态。

2.能够替代或改进传统落后技术,尤其是在煤炭行业节能减排、生态环保等方面具有明显的效果。

3.能够显著改变或改善煤炭行业工作方式或工作环境,降低劳动强度,且能提高民生水平或工作、生活质量,降低劳动强度、提高人类安全水平等,其产品能够很快被人们所接受,并能形成较大的市场规模。

  (五)技术成果具有如下可推广性:

1.对于小试技术,通过进一步研发、中试后,能够很快地实现转化和产业化。

2.对于定型技术,在生产条件具备后就能实现批量生产、检测和销售。

3.对于已经应用的成熟技术,能实现大规模生产和销售,不存在技术和市场风险。

  (六)技术成果知识产权清晰,且无纠纷。

   三、申报要求:

1.有知识产权证书的,应提供技术成果的知识产权证书(如专利证书、著作权证书等)复印件;通过机构组织技术成果鉴定、论证或检测的,应提供相关成果的复印件;获得政府部门或机构奖励的,应提供奖励证书复印件;获得政府部门立项支持的,应提供政府立项支持文件的复印件。

2.提交技术成果查新报告复印件。

   四、其他事项

“中国好技术”项目可在国内外进行广泛推介,获得科技 成果转化、技术交易合作、品牌形象塑造、金融投资支持等服务;同时将获得优先推荐国家相关部委项目和计划的机会。

 

请各相关单位认真组织填写《煤炭行业“中国好技术”项目申报表》,将表格电子版于423日前发送至邮箱:skdcg@sdust.edu.cn.项目相关材料交至行政楼303室。

联系人及电话: 孙开师 80681196

李文静 86057620

   附件:《煤炭行业“中国好技术”项目申报表》

 

科技处

  2021.0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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