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青岛市国际科技合作基地(以下简称“国合基地”)管理,促进国合基地健康发展,根据《青岛市国际科技合作基地管理办法》(青科规〔2021〕17号)(附件1)要求,青岛市科技局拟开展2021年市级国合基地评估工作及年度报告提交。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评范围
1.评估工作:2015年以前认定和2018年认定的青岛市级国合基地,我校参与评估基地为:青岛市洁净煤技术国际科技合作基地(化工学院)和青岛市智能信息检测处理国际联合研究中心(电信学院)。
2.年度报告提交工作:2016年、2019年认定的青岛市国际科技合作基地,我校需提交的为:青岛市新能源技术与材料国际科技合作基地(机电学院)。
二、工作安排
(一)评估工作
1.提交评估材料:
(1)《青岛市国际科技合作基地评估申报表》(附件2)。
(2)2018-2021年,国合基地工作报告(附件3)。并提供5分钟以内的生产线、研发中心或实验室视频介绍。
(3)承诺函(附件4)。
2.评估方式:
评估工作由青岛市科技服务中心具体承办,评估采取专家会议评审和现场抽查相结合方式进行。评估结果将通过市科技局官网进行公示。
(二)年度报告提交工作
按《青岛市国际科技合作基地管理办法》要求,完成基地2021年度工作报告(附件5)。
三、报送要求
(一)以上材料纸质版一式三份连同《山东科技大学科研平台申报诚信承诺书》(附件6)一份报送科技处平台科(行政楼301),电子版发送邮箱:sdustptk@sdust.edu.cn。截止时间:2021年12月20日(下周一)上午10:00。
(二)无正当理由未按时报送评估材料或中途退出评估、未按时提报年度报告的,将视为放弃市级国际科技合作基地资格。
未尽事宜,请联系科技处:86057164
附件:
1.《青岛市国际科技合作基地管理办法》(青科规〔2021〕17号)
2.《青岛市国际科技合作基地评估申报表》
3.《青岛市国际科技合作基地工作报告》
4. 承诺函
5. 青岛市国际科技合作基地年度报告(样式)
6. 山东科技大学科研平台建设诚信承诺书
科技处
2021年12月1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