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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青岛市国际科技合作基地评估工作及年度报告提交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12-13
截止日期:2021-12-20 已截止

各相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青岛市国际科技合作基地(以下简称“国合基地”)管理,促进国合基地健康发展,根据《青岛市国际科技合作基地管理办法》(青科规〔2021〕17号)(附件1)要求青岛市科技局拟开展2021年市级国合基地评估工作及年度报告提交。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评范围

1.评估工作:2015年以前认定和2018年认定的青岛市级国合基地我校参与评估基地为青岛市洁净煤技术国际科技合作基地(化工学院)和青岛市智能信息检测处理国际联合研究中心(电信学院)

2.年度报告提交工作:2016年、2019年认定的青岛市国际科技合作基地,我校需提交的为:青岛市新能源技术与材料国际科技合作基地(机电学院)。

二、工作安排

(一)评估工作

1.提交评估材料

1《青岛市国际科技合作基地评估申报表》(附件2)。

22018-2021年,国合基地工作报告(附件3提供5分钟以内的生产线、研发中心或实验室视频介绍。

3承诺函(附件4)。

2.评估方式

评估工作由青岛市科技服务中心具体承办,评估采取专家会议评审和现场抽查相结合方式进行。评估结果将通过市科技局官网进行公示。

年度报告提交工作

按《青岛市国际科技合作基地管理办法》要求,完成基地2021年度工作报告(附件5)

三、报送要求

(一)以上材料纸质版一式连同《山东科技大学科研平台申报诚信承诺书》(附件6)一份报送科技处平台科(行政楼301),电子版发送邮箱:sdustptk@sdust.edu.cn。截止时间:2021年12月20日(下周一)上午10:00。

(二)无正当理由未按时报送评估材料或中途退出评估、未按时提报年度报告的,将视为放弃市级国际科技合作基地资格。

未尽事宜,请联系科技处:86057164

附件:

1.《青岛市国际科技合作基地管理办法》(青科规〔2021〕17号)

2.《青岛市国际科技合作基地评估申报表》

3.《青岛市国际科技合作基地工作报告》

4. 承诺函

5. 青岛市国际科技合作基地年度报告(样式)

6. 山东科技大学科研平台建设诚信承诺书

                                    科技处

                                   2021年12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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