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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2022年度山东省数字经济重点项目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2-03-13
截止日期:2022-03-18 已截止

有关单位:

为贯彻省委省政府2022年工作动员大会精神,落实《“十四五”数字经济发展规划》《山东省“十四五”数字强省建设规划》有关文件要求,加快提升我省数字经济发展能级,根据省工信厅、市工信局工作安排,现组织开展2022年度数字经济重点项目申报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按照突出大事、分类谋划、科学规范原则,以高标准、高质量、高效率推进项目建设为抓手,实施一批强基础、增动能、利长远的数字经济重点工程项目,培育壮大新兴数字产业,推动数字技术与各产业深度融合、在各领域广泛应用,优化数据要素高效配置,提升数字安全保障能力。具体申报方向如下:

(一)数字基础设施类。包括:5G、“双千兆”网络、确定性网络、IPV6、卫星互联网等通信基础设施,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区块链等信息基础设施;智慧交通、智慧能源、智慧水利以及其他领域的新一代信息技术融合应用基础设施。

二)数字产业化类。包括电子信息制造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互联网业、电信及广播电视业等领域产业项目。

(三)产业数字化类。包括智能制造、智慧农业、数字海洋、数字金融、智慧教育、智慧旅游、智慧康养、智慧物流、智慧医疗等领域产业项目。

(四)数据价值化类。包括数据确权、数据资产评估、数据定价、数据流通和数据交易等数据要素市场化配置相关产业项目。

(五)平台载体类。包括数字产业化、产业数字化园区,以及数字经济平台相关产业项目。

(六)数字安全保障类。包括数字基础设施安全防护、数据跨境安全、数据安全态势感知和个人隐私保护等领域产业项目。

二、申报要求

1.项目符合国家、地方产业政策和布局规划。

2.项目产业带动性强,社会投资带动作用突出,具有较好的建设基础、市场前景、创新成果、应用成效和经济社会预期效益。

3.原则上数字基础设施类项目总投资不少于1亿元,其中2022年度计划投资3000万元以上;其它类项目总投资不少于3000万元,其中2022年度计划投资1000万元以上。

4.全省超前布局和重点扶持类项目,可适当放宽上述要求。

三、其他事项

(一)各项目申报单位按通知要求认真据实编写申报书(见附件1),准备相应证明材料。并于2022年3月18日(星期17时前将申报材料纸质版(一式)、电子版(PDF盖章扫描版及word版)及汇总表word电子版(见附件2)报送至科技处304室,逾期不再受理。

(二)各单位要高度重视,积极组织辖区内符合条件的单位申报。项目申报单位应当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严禁弄虚作假行为。

(三)每个申报主体可申报重点项目数量不限。

(四)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组织专家对申报材料进行评审,必要时进行现场审核。通过评审的项目统一纳入全省数字经济重点项目库管理。

联系方式:计划科 86057903

 

 

                                                                 科技处

                                                              2022年3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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