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青岛市科技局已转发《科技部关于发布国家重点研发计划“智能机器人”等重点专项2019年度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国科发资〔2019〕205号),现予转发,请按照申报要求,结合本地区、本单位实际,在通知规定的时间内积极组织项目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各申报单位严格按照科技部发布的指南要求,并与市科技局相关业务处室沟通对接项目情况,于2019年8月2日前登录国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公共服务平台(http://service.most.gov.cn)完成预申报书的网上填报,经市科技局审核同意后,于2019年8月14日前(以寄出时间为准),将加盖申报单位公章的纸质预申报书(一式两份)寄送承担项目所属的专业机构。
项目申报单位及所有参与单位要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科研诚信建设的若干意见》要求,加强对申报材料审核把关,杜绝夸大不实、弄虚作假。各申报单位提报申请书时,请同时提交《承诺书》(附件2),按要求签字盖章后,将承诺书寄送至市科技局(青岛市香港中路11号)。
申报项目审核推荐具体情况,咨询市科技局相关业务处室,联系方式如下:
1.“智能机器人”重点专项
咨询电话:85911053 智能制造科技处 郑伟伟
2.“现代服务业共性关键技术研发及应用示范”重点专项
咨询电话:85911985 高新技术与产业化处 周茜
3.“综合交通运输与智能交通”重点专项
咨询电话:85911332 信息技术处 林乔
4.“网络协同制造和智能工厂”重点专项
5.“制造基础技术与关键部件”重点专项
咨询电话:85911053 智能制造科技处 郑伟伟
6.“物联网与智慧城市关键技术及示范”重点专项
咨询电话:85911332 信息技术处 林乔
我校科研处联系电话:86057903, 联系人:段德宏 周姗姗
附件:
1. 科技部关于发布国家重点研发计划“合成生物学”等重点专项2019年度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
2.承诺书(纸质,向青岛市科技局提交)
3. 关于转发国家重点研发计划“智能机器人”等重点专项2019年度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
2019年06月2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