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根据中国煤炭学会《中国煤炭学会关于开展煤炭领域最美科技工作者遴选工作的通知》(中煤学会综合[2019]11号)文件通知要求,我校决定遴选“煤炭领域最美科技工作者”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遴选标准
(一)热爱祖国,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思想政治坚定,热爱祖国,作风廉洁,遵纪守法。
(二)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恪守科学道德、树立良好学风,淡泊名利、艰苦奋斗、无私奉献。
(三)长期从事煤炭领域科学研究、科学普及、科技推广、科技扶贫、技术创新、成果转化等科技事业,得到煤炭领域及社会广泛认可,事迹感人,适合公开宣传,有突出的先进性、代表性和影响力。
(四)注重推荐长期奋战在工作一线、为推动地方社会经济发展和学科建设做出突出贡献的优秀基层科技工作者。
(五)被遴选对象需为已取得会员证号的中国煤炭学会正式会员。如被推荐对象非学会会员须先行在中国煤炭学会网站登记注册。
二、名额分配
各单位推荐名额分别限推1名,我校通过各单位上报材料遴选择优后,最后向中国煤炭学会推荐2名“煤炭领域最美科技工作者”。
三、遴选材料和有关要求
(一)推荐人选需提交单位领导签字或盖章的纸质版《2019年“最美科技工作者”推荐表》1份;
(二)推荐人选小2寸正面免冠彩色照片,及体现先进事迹的生活或工作照片3—5张;
(三)请提供推荐材料Word版和PDF版各一套,照片请提供jpg格式,不小于2MB,用姓名+序号作为照片名,材料发送至邮箱sdkdcgk@163.com。
(四)推荐材料涉及国家秘密的,按有关规定办理。
(五)推荐形式为单位推荐,不接受个人申报。
(六)报送截止时间2019年6月5日,逾期不予受理。联系方式: 科研处知识产权科谭瑶/86057619。
四、其它事项
(一)遴选发布。中国煤炭学会将组织专家进行评选,遴选确定“煤炭领域最美科技工作者”,并适时举办发布仪式,邀请本人和所在单位领导参加。
(二)集中宣传。学会将对“煤炭领域最美科技工作者”先进事迹进行广泛宣传报道。发布仪式举办后,精选典型事迹,通过学会门户网站、主办刊物和“微信公众号”广泛推送,扩大活动吸引力影响力引导力。
(三)深入学习。各单位围绕 “煤炭领域最美科技工作者”主题,结合实际开展形式多样的巡回报告、学习实践活动。灵活运用宣讲交流和典型访谈、文艺表演等形式,采取微视频、微课堂等群众接受的方式,讲好感人故事、谈出学习心得、升华使命责任,引导广大煤炭行业科技工作者不断从先进身上汲取精神营养,把“煤炭行业最美科技工作者”学习宣传活动激发的爱国之情、报国之志转化为投身创新实践的实际行动,进一步提振进军世界科技强国、实现中国梦的精气神。
附:煤炭领域最美科技工作者推荐表
科研处
2019年5月2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