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科教强鲁人才兴鲁战略,聚焦高水平大学(学科)、重大科技创新平台、新型研发机构建设和重点产业发展,加快引进我省急需紧缺的海外优秀青年人才,山东省科学技术厅已启动2026年山东省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海外)(以下简称“省海外优青”)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省海外优青项目旨在吸引和鼓励在自然科学和工程技术等方面已取得较好成绩的海外优秀青年学者(含非华裔外籍人才)来鲁工作,自主选择研究方向开展创新性研究,促进青年科技人才的快速成长,为科技强省建设提供有力人才支撑。
资助强度:60万元/项
资助期限:3年
经费管理:项目实行科研经费“包干制”,申请人无需编制经费预算。
申请人应当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科学道德,取得的科研或技术等成果产权清晰,自觉践行新时代科学家精神。
2.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85年7月1日[含]以后出生),女性申请人可放宽至43周岁(1982年7月1日[含]以后出生)。
3.具有博士学位。
4.研究方向主要为自然科学、工程技术等领域。
5.海外工作经历要求:
在取得博士学位后至申报截止日前,一般应在海外高校、科研机构、企业研发机构获得正式教学或者科研职位,且具有连续24个月以上工作经历;
在海外取得博士学位且业绩特别突出的,可适当放宽工作年限要求(不适用于通过中外联合培养方式取得海外博士学位的情况);
在海外工作期间,同时拥有国内(境内)带薪酬职位以及以国内(境内)人员身份承担中央或地方财政支持项目的申请人,其带薪酬职位或承担项目时间不计入海外工作年限。
6.取得同行专家认可的科研或技术等成果,且具有成为该领域学术带头人或杰出人才的发展潜力。
7.工作承诺要求:申请人尚未全职回国来鲁工作,或者2025年1月1日(含)后回国来鲁工作;获资助通知后须辞去海外工作或在海外无工作,全职在鲁工作不少于3年。
鼓励省内高等院校、科研机构符合条件的申请人联合省内科技型企业申报,申请人须与企业签订合作协议。
1.已入选国家自然科学基金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海外)的项目负责人不得申报、不重复资助。
2.已承担或正在申报省青年科学基金项目(A类、B类)的项目负责人不得申报。
3.同一科研人员同一申报年度牵头申报省级科技计划项目(含暂未启动申报的各类科技计划项目)数量不超过1项,其中,以“直接给予”政策方式申请青年科学基金项目(C类)的除外。
4.项目负责人每年用于项目的工作时间不得少于6个月,项目参与人每年用于项目的工作时间不得少于4个月。每名科研人员用于在研和在申报省级项目的年度工作总时间不得超过12个月。
5.在省科技厅其他限项范围内的不得申报。以上限项要求通过申报系统自动识别限制。
1.系统开放时间:山东省科技云平台(http://cloud.kjt.shandong.gov.cn)申报系统已于2026年4月29日9:00正式开放。
2.申报方式: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可按照申报通知要求,与依托单位签订工作合同或者意向性协议,登录山东省科技云平台在线填报。
3.材料要求:申请人在线提交电子申请书及附件、公正性承诺书等材料至依托单位,由依托单位审核后提交至各市科技局,各市科技局推荐至省科技厅;省属单位、中央驻鲁单位直接推荐至省科技厅。
4.责任要求:申报人选应认真填写申报书,确保申报信息填写完整准确、不夸大、不虚报,附件及证明材料齐全、真实、有效、合规。申请人和依托单位对所提交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科研诚信管理按照《山东省科研诚信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执行。
5.合同转化:申报人应科学填写项目内容,项目一经立项,申报时填写的相关内容将转为项目合同书对应内容。、6.省厅申报截止时间:网上申报截止时间为2026年8月31日17:00;各市科技局和直推单位需在2026年8月31日前将申报人选汇总表盖章扫描后发送至邮箱skjtyzc@shandong.cn,逾期不予受理。申请人提交材料时间要求以我校截止时间为准。
7.遴选与立项:遴选工作结束后,在山东省科技云平台公示拟立项结果,依托单位和申报人选可登录查看。待公示、到岗核查等程序结束后,确定正式立项支持项目。对拟立项但尚未回国来鲁工作的人选自公示结束之日起原则上保留资格2年。
8.解释权:未尽事宜由山东省科技厅负责解释。
我校校内申报截止时间:2026年8月24日17:00。请各申报人、各学院合理安排时间,避免临近系统关闭时集中上传或审核。
符合条件的申请人自行登录山东省科技云平台(http://cloud.kjt.shandong.gov.cn)注册个人账号,申请绑定所在学院。
各学院负责本单位申请人员的资格审查和账号绑定审核工作,严格对照本通知所列全部申请条件逐一核查,确保申请人资质符合要求。
1.申请书“山东省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海外)依托单位推荐意见”中的“支持条件”栏,申请人须提前与所在学院、学校人事处对接沟通,明确学校及学院可提供的人才政策、科研条件、团队建设等各项支持条件。
2.支持条件确定后,由申请人(或委托办理人)通过学校科研系统发起用章申请,附件须上传《科研诚信承诺书》及完整的《山东省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海外)申请书》。
3.申请书中填写的“支持条件”内容,视为所在学院及学校人事处已审核通过。
4.《科研诚信承诺书》模板详见附件,申请人签字后扫描上传。
所有申报材料均通过山东省科技云平台在线提交,实行无纸化申请,无需报送纸质材料。
申请人须确保申报信息完整、真实、合规,无夸大、虚报内容;项目立项后,提交的纸质归档材料须与网上申报材料完全一致,否则取消立项资格。
各学院须在2026年8月24日17:00前完成本单位所有申报项目的校内审核提交。
校内申报咨询:科技处,联系电话:0532-58090682
省厅业务咨询:0531-51751521、51751127
系统技术支持:0531-51751080、51751143
请各学院高度重视本次省海外优青项目申报工作,积极摸排本单位符合条件的海外青年人才,做好政策解读和申报指导服务,确保符合条件的人才应报尽报。
科技处
2026年5月18日
科研诚信承诺书
本人承诺严格遵守《山东科技大学科研诚信管理暂行办法(试行)》以及国家、省市等有关科研诚信建设相关规定,在科研项目申报、评审和实施全过程中,恪守科学道德准则、遵守科研活动规范、践行科研诚信要求,严格按照相关项目管理规定和项目合同书(任务书)中的约定,承诺如下:
1. 已认真阅读项目申报通知及项目申报要求,不存在违反申请人超项、超龄等不满足申报条件或项目申请限项规定的行为;
2. 申请材料信息真实准确,不含任何涉密信息或敏感信息,不含任何违反法律法规的内容;
3. 严格遵守科研诚信建设有关规定和要求,不存在以下学术不端行为或失信行为:
1) 违反科研资金管理规定,虚报、冒领、挪用、套取财政科研资金;擅自超权限调整项目任务或预算安排;
2) 抄袭、剽窃他人申请书、论文等科研成果;伪造或篡改科研数据和图表,对科技报告、项目成果等造假;故意侵犯他人知识产权;
3) 买卖、代写论文或项目申请书,虚构同行评议专家及评议意见;购买实验数据;
4) 违反成果发表规范、署名规范、引用规范,擅自标注或虚假标注获得科技计划等资助;
5) 研究内容相同的科研项目,多头申报以骗取科研经费;
6) 违反医学伦理和实验动物管理规范;
7) 其他弄虚作假行为。
如违背上述承诺,本人愿接受相关部门做出的各项处理决定,包括但不限于撤销资助项目,追回项目资助经费,向社会通报违规情况,取消一定期限项目申请资格,记入科研诚信严重失信行为数据库以及接受相应的党纪政务处分等。
项目(课题)申请人签字:
年 月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