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NOTICE NOTICE
通知公告

首页

|

通知公告

|

正文

关于发布中煤集团有限公司2023年度 第二批“揭榜挂帅”项目榜单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08-17
截止日期:2023-08-20 已截止

各学院:

    为加快攻克关键核心技术难题,推动企业高质量发展和产业转型升级,现发布中煤集团有限公司2023年度第二批“揭榜挂帅”项目榜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说明

   (一)揭榜方应具有较强的研发实力、良好的科研条件和稳定的研发团队,在拟揭榜项目技术方向具备良好的科研业绩;针对发榜方技术攻关需求提出可行的解决方案,并掌握自主知识产权;具有良好的科研道德和社会诚信,近三年无不良信用记录或重大违法行为。具体申报条件见榜单中“揭榜方条件”。

   (二)优先支持具有项目独立承担能力的单位独立揭榜;不具备独立承担条件的单位可组成联合体共同揭榜,需正式签订并提交联合揭榜协议,明确联合体各方在揭榜项目实施中的责任、义务、权利等事项,并明确牵头单位。联合体组成单位不超过3家。

   (三)“揭榜挂帅”项目榜单中的项目经费为出资上限。“揭榜挂帅”项目合同生效后,发榜方按照合同约定向中榜方支付首付款,一般不超过合同约定的项目经费的40%。

   (四)本次公开发布榜单任务3项(附件1),每个榜单任务(每个项目)最终确定1家中榜方,每个项目设1名负责人。

    二、“揭榜挂帅”流程

   (一)揭榜申报

    有意向揭榜的学院,填写《中煤集团“揭榜挂帅”科技项目揭榜意向书》(附件2),经揭榜项目负责人签字、揭榜单位加盖公章后,提交纸质版原件材料和电子扫描件。揭榜申报需同时提交揭榜意向书中填写的资质、荣誉、奖励、专利、论文、承担科研项目等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纸质材料(盖章)和电子扫描件。联合揭榜的须提交联合揭榜协议纸质版原件和电子扫描件。有关项目咨询请联系各榜单中的联系人。

   (二)资格审查

    发榜方汇总揭榜意向申报资料,组织揭榜资格审查,确定符合条件的有效揭榜方,并通知有效揭榜方参加竞争揭榜。一般在揭榜申报结束后五个工作日内完成资格审查,并向所有揭榜申报单位反馈资格审查结果。

   (三)竞争揭榜

    发榜方组织对有效揭榜方提交的项目实施方案进行评审论证,结合有效揭榜方研发能力匹配性及相关情况,确定最终中榜方。

   (四)中榜通知

    最终中榜方确定后,由发榜方向中榜方发送中榜通知书。

   (五)合同签订

    发榜方与中榜方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签订项目合同书,对项目攻关计划任务、考核要求、经费拨付、成果归属和奖惩措施等进行具体约定,明确各方权利义务及相关事项。

    三、攻关和考核要求

   (一)合同签订后,中榜方应将榜单任务目标摆在突出位置,集中优势资源,全力开展科研攻关。

   (二)发榜方按照合同约定,在关键节点进行进度和质量检查,提出相关意见和建议。对于项目实施不力的,发榜方有权终止项目实施。

   (三)项目验收由发榜方或第三方专业机构组织,突出最终用户作用。由于主观不努力等因素导致攻关失败的,将按照有关规定实行追责和惩戒,并依规纳入诚信记录。

四、材料提交要求

1.请有意向揭榜的学院,需于8月20号前提交揭榜意向书(附件2)、相关证明材料、联合揭榜协议(如联合揭榜)等全部申报材料,纸质材料采用A4纸打印,一式3份,装订成册,送至行政楼306室;电子扫描件发送至邮箱:skdcg@sdust.edu.cn,邮件命名格式为:榜单序号+揭榜申报+申报学院。

2.项目中榜的,需于8月30号前提交揭榜项目的实施方案(附件3)纸质材料3份至行政楼306室,电子版发送至邮箱:skdcg@sdust.edu.cn,邮件命名格式:榜单序号+实施方案+有效揭榜方。

 

联系人及电话:孙开师 80681196

李文静 86057620

附件1:中煤集团2023年第二批“揭榜挂帅”项目榜单

附件2:中煤集团“揭榜挂帅”科技项目揭榜意向书

附件3:中煤集团“揭榜挂帅”科技项目实施方案

 

                                   科技处

2023年8月17日


返回首页
关闭页面
上一条: 关于申报推荐2023年山东省工程研究中心的通知
下一条: 关于转发省科技厅《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山东省技术创新中心建设工作的通知》的通知